雨轩's profilelavender的紫幻空度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Blog


    福布斯企业排行榜2006

    综合前20名:

    citigroup(banking) GE( conglomerates) Bank of America (banking) American Intl Grp (insurance) HSBC (banking) ExxonMoble (oil&gas operations) Royal Dutch/Shell Grp (oil&gas operations) BP(oil&gas operations) JPMorgan Chase (banking) UBS (financials) ING Grp (financials) Toyota Motor (consumer durables) WAL-MART (retailing) Royal Bank of Scotland (banking) Total (oil&gas operations) Chevron (oil&gas operations) BNP Paribas (banking) Berkshire Hathaway (financials) Banco Santander (banking) Barclays (banking)

    上面的排名综合了:公司资产,销售额,利润以及公司的市场价值等多个方面。

    前20名除了TOYOTA (耐用消费品),GE (联合企业)和WAL_MART (零售业)以外,只有两个行业的公司,金融和能源(石油&汽油)。我想除了福布斯的统计方法的原因以外,也体现了目前西方经济的趋势。经历了互联网的泡沫之后,传统能源企业被重视的程度大大提高,体现了西方国家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同时亚洲国家(中国/印度)的崛起和中东局势的动荡,也使西方国家感到强烈的危机感。今天早上看新闻,布什跑到加利福尼亚演讲,鼓励美国公司加大对替代能源的研究,同时美国政府也会从国家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来投资。另一方面,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越来越倾向于“ 虚拟资本主义”---不记得在那里看到的这个新名词,借用一下。呵呵。 制造业开始撤离这些国家,而资本,信息和技术的运作成为西方国家的经济模式

     

    前2000名中的中国大陆公司:

    中国石化 52 中国建设银行 65 中国石化 77 中国电信 162 中国人寿 297

    中国神华能) 525 平安保险 537 交通银行 615 宝钢 675 招商银行 795 华能动力 866 中国铝业 876 中国民生银行 1094 太平洋保险 1292 SINOPEC-YANGZI Petro 1309 中国航空 1337 中国远洋运输1352 中国长江电力 1472 东风汽车 1547 武汉钢铁 1675 马鞍山钢铁 1684 DATANG Intl Power 1685 深圳发展银行 1699 上海电力 1721 YANZHOU Coal Mining 1727 Minmetals Development 1849 China Intl Marine 1863

    所有大陆上榜公司几乎都是政策性垄断国有企业,几乎没有多少是真正意义上独立发展起来的商业公司。

    才女郗慧林的商业奇迹

      14岁读大学;

        18岁当大学教师;

        22岁怀揣两万美元独闯华尔街让资本迅速增值到1000万美元;

        27岁回国创办国内首家大型网络教育机构,成为中国网络教育第一人;

        30岁掌控规模达6000万美元的企业资产;

      这些数字都出自一个身材高挑、外表文静、气质脱俗、言语温婉的女子身上,她就是中国国际教育产业投资集团、校园在线教育集团董事会主席、CEO郗慧林。

        一面是天才少女,一面是商业奇才,看起来不那么搭界的两面如何在郗慧林身上完美地结合?11月25日上午,记者在郗慧林的办公室采访了她。

      一个“早熟”的小女孩

        “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刻意培养我的独立生活能力”。郗慧林生长在陕西西安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因为父母总出差,“我脖子上经常挂着钥匙链,在家带着小我4岁的弟弟”。郗慧林清楚地记得,她4岁时,妈妈要生弟弟,爸爸又出差在外,是她张罗着拿东拿西。

        由于姥姥、姥爷家在北京,10岁开始,郗慧林在寒暑假带着弟弟,来往于西安至北京的列车上。“我天生有一种英雄豪气。”郗慧林说。

        “我从小就一直在设计自己的人生目标,希望比别人早点长大,早点工作,早点成功。”所以,郗慧林极其珍惜时间,她4岁开始上小学,半年后跳级进了三年级。

        她不仅在学习上出类拔萃,其他方面也都表现出色,小学是学校乐队的旗手,初中是合唱队的指挥,还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比赛,如朗诵、体育、跳舞等。郗慧林说,这为她今后在校组织各项活动,以及经营企业打下了基础。

        14岁,郗慧林考入北京师范大学,成为当时班里最小的学生。“我想从众人中脱颖而出,想鹤立鸡群。”于是,在新生大会上,郗慧林身着一件漂亮的黄夹克,加上自己1.7米的个头,引起了所有老师、同学的注意。

        “人需要勇于表现自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帮助别人。”在郗慧林眼里,人生处处有机会,需要及时抓住。

      活力无限的青春少女

        “在别人眼里,我可能是不合群的。”郗慧林说,大学期间,她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泡在图书馆里,同时组织学生找家教的活儿干。

        所以,她18岁毕业的时候,就拿到了外国语文学和国际贸易两个学位,而且那几年来往家里的车票都是自己挣的,这让她很自豪。

        毕业后郗慧林当上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国际商业经济学的讲师。业余时间她利用自己的外语优势,为出版社翻译书,为外国旅游团当导游。

        为外国企业在中国的招商会议做同声翻译时,她赢得了很多外商的好评。有几家外商主动要求她代理中国的市场。

        郗慧林动心了。她不顾父母的反对,扔掉了“铁饭碗”,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吉事达经贸有限公司”,为5家生产医疗设备的国外企业代理在中国的市场。一年多的时间,这个公司,为她挣了100万元。

        “对那些英语好的人来说,不出国是一种浪费”;“从小习惯了旅行的我,很希望自己能天大地大任我驰骋。”这两个原因使22岁的郗慧林带着两万美元闯荡美国华尔街,开始了她商业奇迹的创造。

      从一个起点到另一个起点

        1993年的一个夏天,飞机降落在美国芝加哥国际机场,郗慧林看了一眼这个陌生的地方,下定决心,“我要挑战自己,征服美国人,要在这里攀登上知识和商业的天堂”。

        “机遇总是会适时地青睐那些时刻作好了准备的人”。郗慧林的执著使她成为了时代的幸运儿。那一年,她在美国纽约和芝加哥两地成立了与First Chicago Bank’s First Option联合的公司,为中国多家私有及国有公司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在美国多如牛毛每日都生生灭灭的企业当中,这家小小的公司虽然毫不起眼,但对郗慧林来说确是迈出了人生最重要的一步,更是一个崭新的起点,她开始有了第一次兴奋的失眠。

        从此以后,这位年轻女子向资本靠拢的脚步逐渐加快。她以亚洲营商中心———香港和加州硅谷为基地,创办并运营了Gardism投资公司,负责管理在港交所上市的中国企业及其境内投资业务。如其所愿,这家公司在两年内顺利实现了上市,而郗慧林亦像同时代的许多成功者一样,在股市中掘到了她用于搅动商海的第一桶金。

        1997年,27岁的郗慧林就积累了一千万美元。而此时的她又开始考虑新的起点。她选择了回国。1998年,在世界网络热波及到中国的时候,她选择了网络多媒体教育,成立了校园在线教育集团。而这使她不经意间成了中国网络教育第一人。

      致力于终身学习理念的推广

        “我觉得应该把成为教育事业家的梦想和自己所有的商业经验很和谐地发挥,所以就选择了教育,并且是网络教育。”郗慧林说。

        现在的校园在线集团主营业务,第一就是多媒体英语的学习。郗慧林与全球排名第一的皮尔森教育集团签订了在中国的独家代理权利,推广朗文成功英语。这套多媒体产品是朗文研发10年、耗资5000万美元的成果。

        “拥有了这种知名的品牌,就拥有了致富的工具。”郗慧林很自信地说。

        为了推广她的产品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几年来,她奔走于大江南北,先后到过全国1000多所大中小学校,无偿为那些贫困地区的学生们提供了大量的远程教育设备和资金。她始终坚信:改变社会从改变教育开始,改变教育从改变孩子开始。而尽其所能改善贫苦地区孩子的教学条件,是她在追求商业利益外实践教育梦想的一个途径。

        26岁时,郗慧林就游遍了祖国的所有大城市,“拥有了财富就拥有了所想要的生活。”郗慧林工作之余会开着自己的跑车驰骋,会去住能够得着星星的山顶小屋。

        “我担心安逸的生活会消磨自己的意志,所以,我把精心布置过的房子租出去,自己过着租房住的日子。”郗慧林经常故意寻找挑战,为此,她曾3次去西藏。

        郗慧林觉得自己最快乐的事情是给大学生演讲。她理想中的未来生活是到大学里当一名教师,另外,再收养很多山区的贫困孩子。

    毕业感言

         毕业了,总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但我却不知如何下笔,一会是满腹的感伤,一会却是出奇的平淡。就这样陷于纠缠和矛盾,但我知道自己曾经感伤,曾经留恋,也曾悔恨和自责,但就在漫长的毕业时节,一点点的感情也就这样被消融,直到上个星期的毕业典礼,一直认为会特别感伤的我却出奇的平静,只是手持校友录,奔走于诺大的菁菁广场,找寻一张张熟悉的面孔。脸上还是那一贯的笑容,话语和平时也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多了一句发自心底的祝福。我蓦然的发现,在这种洋溢着幸福的微笑里是找不到感伤的。唯一遗憾的是希望能留下毕业祝福的人实在太多,而在人海中我的眼神开始了游离和晕眩,直到最后也没能完成心愿,漏下了好多真心祝福的朋友。算了,人生本来也就没有完美,当我们努力想留下点什么时,时光会告诉我们一切。
         其实自己是一个很怀旧的人,有着太多的不舍,甚至会为一个没怎么接触但却一辈子不可能再见到的朋友而感伤。但正如一个朋友说的好,朋友之情也是可浓可淡,最珍惜的朋友以后一直还会保持联系,而一些没带给你太多印象的朋友,老天给了你们机会认识,但你们却没能对彼此留下过多的印象,这说明你们的缘分已尽了,那又有什么值得悲哀的呢?即时当时没能留下深刻的印象,往后的岁月若有相逢,那种共同度过的日子也就自然浮现,感情也会自然的升华。其实所谓的好友,是一辈子联系的对象,这也无所谓离别,最多的也是距离上,而不是心里。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出离了感性,现在的我只在想,毕业到底感伤什么呢?是人么?就像前面的分析,只要保持联系,朋友之谊就会存在;即使长久不联系,在偶尔的场合遇见,当初那种感觉即刻会出现,恢复了往日的关系。那么是事么?确实大学里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可谓尝尽了酸甜苦辣。但往事不可追,只要感受过了,体验过了,从中收获了经验也就可以了。那么是校园么?曾经用DV把自己最留恋最有特殊的镜头摄了下来,每一个镜头背后都有一段事或者某个人,或者就是自己最熟悉的地方。但幸运的是,“人面不知何所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每个人对不同的地方都会有不同的感情,只要自己心存那份回忆,当再次踏上故土时,这种感觉就会自然由生。或许,毕业的感伤只是留恋自己的过去,留恋曾经的所有,而害怕一种改变,这与人与事都无关。
        记得在毕业典礼的那个晚上,我静坐在思源湖边,从深夜1、2点校园的噪杂,到3、4点的一片寂静,我经历了交大最疯狂的晚上。这是一个不眠之夜,但激情毕竟不能持续,将近四点时,或许大家真的太累了,只有一小撮的人稀稀拉拉的坐在草坪上,湖边,耷拉着脑袋,互相偎依。这就是毕业之夜的半生像,带着啤酒糜醉的伤感,散发出葡萄酒浓郁的陶醉,又多少带着伏特加的激情。
         人不能一味缅怀过去,否则就会裹足不前。毕业确实没有带给我多大的变化,因为身心早已经半只脚踏入社会,只是在某些场合还显得羞涩,还只是一个初入社会的小毛孩。但我相信不久的我又会有很大的改变。我总结了一点,人总要慢慢学会长大,面对分离也一样,感动过了,珍惜过了,也就圆满了。

    国外相关法律网址

    网上搜到的,先拷下来,对法律感兴趣的xdjm可以上去看看,尤其是网络课程~~~
     
     一、互联网稳私权:
    1) EPIC Privacy Archives
    --http://epic.org/privacy
    2) LLI's Right of Privacy/Publicity Materials(Cornell Law School)
    --http://www.law.cornell.edu/topics/publicity.html
    3) Privacy International a watchdog on surveillance by governments and corporations. Based in London,UK,and is
    administered by the 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EPIC) in Washington,D.C
    --http://www.privacy.org/pi/
    二、知识产权:
    Playboy Enterprises ,Inc.v.Frena.839F.Supp.1552(M.D.Fla.1993)
    --http://www.mcs.net/~sorkin/cyber/frena.txt
    Sega Enterprises v. Maphia.857 F.Supp.679(N.D.Cal.1994)
    --http://www.mcs.net/~sorkin/cyber/sega.txt
    MTV Networks v. Curry,867 F.Supp.202(S.D.N.Y.1994)
    --http://www.mcs.net/~sorkin/cyber/mtv.txt
    John Perry Barlow.The Economy of Ideas:A Framework for Rethinking Patents and Copyright in the Digital Age,Wired
    2.03,Mar.1994,at 85.
    --http://www.digex.net/hrrc/barlow.html
    --http://www.mcs.net/~sorkin/wired/economy.html
    --http://www.hotwired.com/Lib/Wired/2.03/features/economy.ideas.html
    John Foley,Online and On Trial-Church of Scientology Sues Online Service Providers over Copyright,Information
    Week,Mar.6,1995,at 16
    --http://techweb.cmp.com/techweb/programs/registered/search/cmp-wais-index.html
    David.J.Loundy,Trademark Attorneys Discover Cyberspace,Chi.Daily L.Bull.,Feb.9,1995,at 6
    --http://www.leepfrog.com/E-law/CDLB/Trademark.html
    --gopher://ntiantl.ntia.doc.gov/00/papers/documents/files/ipnii.txt
    --http://www.uspto.gov/web/ipnii/
    --http://www.uspto.gov/text/pto/nii/ipwg.html
    --http://cirrus.mit.edu/met_links/iift_draft.htmkl
    Peter Lyman,Copyright and Fair Use in the Digital Age.EDUCOM Review.Jan./Feb.1995,at 32
    --http://ww.educom.edu/educom.review/revies.95/jan.feb/lyman
    I.Trotter Hardy,Contracts.Copyright and Preemption in a Digital World.1 Richmond J.L.&Tech.(1995)
    --http://www.urich.edu/~jolt/vlil/hardy.html
    Dan L.Burk,Transbord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sues on the Electronic frontier,6 Stan.L.&Pol'y Rev.(1994)
    --gopher://gopher.gmu.edu/00/academic/colleges-depts-insts-schools/law/working/dburk2
    Dan L.Burk,Trademarks Along the Infobahn,m1 Richmond J.L.&Tech.(1995)
    --http://www.urich.edu/~jolt/vlil/burk.html
    Mark A.Lemley ,Rights of Attribution and Integrity in Online Communications,1995 J.Online L.art.2.
    --http://www.law.cornell.edu/jol/lemley.html
    --gopher://gopher.wm.edu/00/MWSL/LJ/JOOL/article2
    三、重要法学院网站
    美国法学院排名
    --http://www.usnews.com/usnews/fair/gblawspe.htm
    1) Stanford Law School
    --http://www-leland.stanford.edu/group/law/
    2)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 Boalt Hall School of Law
    --gopher://gopher.law.berkeley.edu/
    3)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School
    --http://www.lib.uchicago.edu/law/
    4) Yale Law School
    --http://elsinore.cis.yale.edu/lawweb/lawschool/ylsfd.htm
    四、美国法学院开设网络法律课程的网址:
    1) The John Marshall Law School
    --http://www.jmls.edu/cyber/
    2) A Law of Cyberspace?
    The John Marshall Law School-David E.Sorkin(Fall 1996)
    --http://www.jmls.edu/cyber/
    3) LAW Internet & Society
    Harvard Law School-Charles Nesson(Spring 1996)
    --http://roscoe.law.harvard.edu/courses/techseminar96/
    4) Network Law
    Univ. of Houston Law Center - Edward A.Cavazos(Fall 1996)
    --http://www.law.uh.edu/faculty/ECavazos/class.html
    5) Regulation of the Internet